生命中的最後一個決定 — 預設醫療指示
年邁父母已患病了一段時間,擔心他/她有天情況轉差失去意識,到時候不知道要如何為他/她做醫療決定?不妨與年邁父母商量是否需要預設醫療指示,這不但讓父母對臨終選擇有決定權,也可以減少家人間的矛盾。
雖然現今醫療技術發達,可以提供各種維生治療,然而有些疾病確實無法逆轉,延長了的不過是死亡過程,對病人來說可能還徒添痛楚。在醫管局的立場,如果清醒及知情的病人拒絕接受該治療,或該治療已無效用的情況下,不提供或撤去沒有意義的維生治療,讓病人安詳離世是適當的。
如果能在年邁父母清醒時,及早了解其治療意願,或是簽署預設醫療指示,若有天對方陷入昏迷後,醫護人員和家屬也比較容易達成共識。任何年滿18歲、精神能自主及知情的病人都可訂立「預設醫療指示」,清晰表達當生命走到盡頭而無法自決時,在甚麼特定情況下拒絕哪些維生治療。在普通法制度下,有效和適用的「預設醫療指示」有法定效力。
樂齡島民在建議年邁父母訂立「預設醫療指示」前,不妨先與其他家人溝通,讓大家得到共識。「預設醫療指示」會以書面方式記錄,並需要2位見證人,其中一個必須是醫生,而另一人則需與當事人遺產無關的人。訂立「預設醫療指示」後,可以按病人個人需要和狀況而更改或取消。
現時在醫管局,「預設醫療指示」主要用於患有嚴重不可逆疾病的病人。不過未有患病的長者也建議及早了解維持生命治療的意義,了解「預設醫療指示」,當不幸患病時,也較容易與醫護人員和家人商量。
預設醫療指示表格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