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者日間暫託服務地點增至約190間 名額逾500個 (附服務時間/ 收費/ 申請方法)
社署近日擴展長者暫託服務網絡,加強在社區生活的長者的住宿和日間暫託服務,紓緩照顧者壓力。全港提供長者日間暫託服務的地點由約 50 間增至約 190 間,服務名額由約 260 個增至逾 500 個,遍及全港各區。

約 140 間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除會提供長者住宿暫託服務,也會在有空置宿位時提供長者日間暫託服務。另外,受資助的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或單位會繼續提供長者日間暫託服務。
服務時間
長者日間護理中心/單位日間暫託服務:
- 星期一至六,上午 8 時至下午 6 時(部分中心提供延長時間服務)
參與「改善買位計劃」的院舍長者日間暫託服務:
- 星期一至日,上午 8 時至下午 6 時(包括公眾假期)
日間暫託服務的服務使用者無須經過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」評估。長者的居住區域並沒有限制。
服務對象
需要短期日間照顧並符合下列條件之長者,可獲接納使用長者日間暫託服務。
1. 60歲或以上,居於社區及沒有接受院舍照顧服務;
2. 需要一般起居照顧及/或有限度護理的服務;
3. 體格及精神適合群居生活環境;及
4. 健康情況及自我照顧能力符合提供日間暫託服務之中心/單位/院舍的照顧/護理程度
約 140 間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除會提供長者住宿暫託服務,也會在有空置宿位時提供長者日間暫託服務。另外,受資助的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或單位會繼續提供長者日間暫託服務。
服務時間
長者日間護理中心/單位日間暫託服務:
- 星期一至六,上午 8 時至下午 6 時(部分中心提供延長時間服務)
參與「改善買位計劃」的院舍長者日間暫託服務:
- 星期一至日,上午 8 時至下午 6 時(包括公眾假期)
日間暫託服務的服務使用者無須經過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」評估。長者的居住區域並沒有限制。
服務對象
需要短期日間照顧並符合下列條件之長者,可獲接納使用長者日間暫託服務。
1. 60歲或以上,居於社區及沒有接受院舍照顧服務;
2. 需要一般起居照顧及/或有限度護理的服務;
3. 體格及精神適合群居生活環境;及
4. 健康情況及自我照顧能力符合提供日間暫託服務之中心/單位/院舍的照顧/護理程度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