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合石/哥連臣角/石門1.2萬個骨灰龕位開放申請!網上表格+申請資格+所需文件
食環署宣布,2026年周年編配粉嶺和合石、東區哥連臣角新廈和沙田石門靈灰安置所合共逾12,000個可續期骨灰龕位由4月1日至4月30日接受申請。即睇龕位數量分佈+申請方法+所需文件!

公眾骨灰龕位|新建龕位數量
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
可續期骨灰龕位:4,050 個 4,000 個標準龕位 50 個大型龕位
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
可續期骨灰龕位:4,050 個 4,000 個標準龕位 50 個大型龕位
石門靈灰安置所
可續期骨灰龕位:4,050 個 4,000 個標準龕位 50 個大型龕位 申請人只可為同一位先人填寫一份申請表格,為其申請大型或標準骨灰龕位。申請大型龕位須於表格內填寫至少三位先人的資料;標準龕位則須填寫至少一位先人的資料。
公眾骨灰龕位|申請日期
2026 年 4 月 1 日(星期三)上午 9 時正 至 4 月 30 日(星期四)下午 5 時正
公眾骨灰龕位|申請資格
就申請將骨灰存放在食環署轄下的骨灰安置所內,申請人須確定先人符合下列資格: 1. 死亡時是香港居民,而其遺骸於死亡後 3 個月內在政府火葬場內火葬;或
公眾骨灰龕位|申請方法
申請人可於食環署網站填寫或下載申請表格,或親身到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、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及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,或經熱線 2841 9111 以傳真索取申請表格。
網上申請:快捷簡便
食環署建議申請人透過網上申請 或 登入墳場及火葬場服務平台申請,以避免郵遞延誤/無法派遞的情況,亦能在遞交申請後隨即收到附有申請編號的確認回條電郵,方便日後跟進相關申請事宜。
遞交表格
已填妥的申請表格,須連同下列所需文件,於接受申請期間內經以下方式遞交 –
公眾骨灰龕位|申請所需文件
1.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一份; 2. 每位先人的香港身份證/香港居民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一份; 3. 每位先人的「領取骨灰許可證」*/「火葬證明書」/ 或 「遷移或撿拾骨殖許可證」# 副本一份。 *若已成功於截止申請日期前預訂火化時段(即成功預訂截止申請日期後15天內的火化時段),申請人亦可先以「遺體火葬費用收據」連同申請表格遞交申請,待取得「領取骨灰許可證」後盡快補交。
公眾骨灰龕位|申請流程
在收到申請表格後,食環署將以郵寄、傳真或電郵方式(視乎遞交表格方式而定)發出附有申請編號的確認回條予申請人。如申請人於遞交申請 10 個曆日後仍未收到確認回條,可致電 2841 9111 查詢。
和合石靈灰安置所第六期
可續期骨灰龕位:4,050 個 4,000 個標準龕位 50 個大型龕位
哥連臣角新廈靈灰安置所
可續期骨灰龕位:4,050 個 4,000 個標準龕位 50 個大型龕位
石門靈灰安置所
可續期骨灰龕位:4,050 個 4,000 個標準龕位 50 個大型龕位 申請人只可為同一位先人填寫一份申請表格,為其申請大型或標準骨灰龕位。申請大型龕位須於表格內填寫至少三位先人的資料;標準龕位則須填寫至少一位先人的資料。
公眾骨灰龕位|申請日期
2026 年 4 月 1 日(星期三)上午 9 時正 至 4 月 30 日(星期四)下午 5 時正
公眾骨灰龕位|申請資格
就申請將骨灰存放在食環署轄下的骨灰安置所內,申請人須確定先人符合下列資格: 1. 死亡時是香港居民,而其遺骸於死亡後 3 個月內在政府火葬場內火葬;或
公眾骨灰龕位|申請方法
申請人可於食環署網站填寫或下載申請表格,或親身到食環署港島或九龍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、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及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,或經熱線 2841 9111 以傳真索取申請表格。
網上申請:快捷簡便
食環署建議申請人透過網上申請 或 登入墳場及火葬場服務平台申請,以避免郵遞延誤/無法派遞的情況,亦能在遞交申請後隨即收到附有申請編號的確認回條電郵,方便日後跟進相關申請事宜。
遞交表格
已填妥的申請表格,須連同下列所需文件,於接受申請期間內經以下方式遞交 –
公眾骨灰龕位|申請所需文件
1.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一份; 2. 每位先人的香港身份證/香港居民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一份; 3. 每位先人的「領取骨灰許可證」*/「火葬證明書」/ 或 「遷移或撿拾骨殖許可證」# 副本一份。 *若已成功於截止申請日期前預訂火化時段(即成功預訂截止申請日期後15天內的火化時段),申請人亦可先以「遺體火葬費用收據」連同申請表格遞交申請,待取得「領取骨灰許可證」後盡快補交。
公眾骨灰龕位|申請流程
在收到申請表格後,食環署將以郵寄、傳真或電郵方式(視乎遞交表格方式而定)發出附有申請編號的確認回條予申請人。如申請人於遞交申請 10 個曆日後仍未收到確認回條,可致電 2841 9111 查詢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