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握晚期醫療自主權:預設醫療指示法例生效,如何保障尊嚴與選擇?
《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》已於7月31日生效,為預設醫療指示和不作心肺復蘇術命令訂立法律框架,同時為醫療專業人員和施救者在遵從指示和命令時提供法律保障。
Read more《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》已於7月31日生效,為預設醫療指示和不作心肺復蘇術命令訂立法律框架,同時為醫療專業人員和施救者在遵從指示和命令時提供法律保障。
Read more政府為預設醫療指示、不作心肺復蘇術命令訂立法律框架,條例草案今日刊憲;讓末期病人選擇在居處離世的法例修訂則會於 12 月 1 日刊憲。措施旨在尊重病人選擇和提高臨終病人的生活質素。
Read more假如年邁父母有意欲預設醫療指示,樂齡島民可以在以下連結下載預設醫療指示表格,另外亦要注意以下事項:
Read more年邁父母已患病了一段時間,擔心他/她有天情況轉差失去意識,到時候不知道要如何為他/她做醫療決定?不妨與年邁父母商量是否需要預設醫療指示,這不但讓父母對臨終選擇有決定權,也可以減少家人間的矛盾。
Read more後生時未明白,生死有命嘅道理。但年紀漸大,又遇上世紀疫情,漸漸體會生死無常。其實死亡從來都預計唔到,所以無論幾多歲,總要做好準備,依照自己意願,選擇有尊嚴地離開。人皆害怕死亡,因為大家從來都未死過,亦不能預習,咁點準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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